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怎样处罚?
http://www.czxsls.com | 时间:2010-08-28 19:14:31 | 关注人次[] | 字体设置:

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怎样处罚?

 


一、单位受贿罪的概念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二、单位受贿罪的构成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二)客观方面   

本罪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四)主观方面   

本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单位受贿罪的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整体意志的体现。

三、单位受贿罪数额标准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司法机关对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对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犯罪成立数额做了相差悬殊的界定,违背法益侵害这一犯罪本质,也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根据刑法第387条之规定, 犯单位受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单位受贿罪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387条之规定,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  作者: 
告诉QQ/MSN好友】【我要纠错】【顶 部】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欢迎您发表评论——强烈建议 注册 发表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常州刑事律师网咨询QQ:825865666 客户接待中心电话:13775213890合作联系E-mail:825865666@qq.com
通信地址:常州市长江中路285号(机械新村6路公交车回车场斜对面) 邮政编码:213003
江苏派腾律师事务所    常州刑事律师网 常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建议您使用1024×768 分辨率、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7.0浏览器以获得本站的最佳浏览效果
版权所有·常州刑事律师网 Copygight © 2009-2010 Czla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ICP备案:苏ICP备05006501号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  
  • 江苏省公安厅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网站  
  •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